最高法微信公号报道光明网记者******
编者按:近日,最高法微信公号推出“2022记者看法院”专题策划。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联合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陆续邀请日常采访最高法的“跑口记者”讲述2022年采访报道人民法院工作的体会和感受,并与读者一起重温他们的代表作品。1月7日,对光明网记者孙满桃进行了报道。以下为报道原文:
光明网记者孙满桃:有“底线” 公平正义才能“触手可及”
他们,可能是跑法院次数最多的人,走遍各地法院、听过各类案件;
他们,和法院干警一同战斗在第一线,将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一线牵;
他们,出门能扛“长枪短炮”,不是在采访,就是在去采访的路上;
他们,归来笔走风云,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
“记者看法院”专题策划重磅回归!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联合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近期陆续邀请日常采访最高法的“跑口记者”讲述2022年采访报道人民法院工作的体会和感受,并与读者一起重温他们的代表作品。
想看到这些“跑口记者”的庐山真面目吗?
想知道他们眼中的人民法院都是什么样吗?
一起来围观!
这位记者是谁?
光明网记者 孙满桃
有“底线” 公平正义才能“触手可及”
2022年,一部全景展现我国司法改革成果的电视剧《底线》火遍全网,话题频登热搜。由于选材于真实案件,让网友直呼“过瘾”。作为一部现实主义的电视剧,以大量细节展示案件审理全过程,这也从侧面反映出中国司法公开的力度。
弹指十年间,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
这十年,从“千里迢迢”到“家门口办事”,跨域立案服务四级法院全覆盖;设立互联网法院,网上官司网上打;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让“立案难”变成历史;完善冤假错案纠正机制,筑牢司法公信;用铁腕惩治失信被执行人,切实解决“执行难”……一件件,一桩桩,点点滴滴,人民法院努力让公平正义“触手可及”。
这十年,人民法院聚焦社会治理热点难点,回应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对性侵儿童、拐卖妇女儿童等案件,该判处死刑的决不手软;发布人身安全保护令,严惩家庭暴力;依法从严惩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一批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主犯被判处重刑;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强化生态环境法治保障……
2022年,“跑口十年”,作为见证者、记录者、传播者,见证人民法院司法改革落地生花!
代表作品
最高法:未超出必要限度的负面评价不构成名誉侵权
“小区大门口动用该房屋维修金,你们大家签了字,同意了吗?”
“不管怎样你们签的字违规,我们不认可……”
看着群里业主发表的言论,物业公司认为其侵害了名誉权,一纸诉状将业主告到了法院,要求该业主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那么,业主为维护自身权益对物业监督事项作出负面评价构成侵权吗?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业主为维护自身权益对监督事项所作负面评价未超出必要限度的,不构成名誉侵权。
今日,最高法发布民法典颁布后人格权司法保护典型民事案例,其中就包括上述“物业公司因业主负面评价引发的名誉侵权”案。
根据最高法通报,原告某物业公司为某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被告吴某、案外人徐某系该小区业主。2020年12月11日,徐某在业主微信群内发了15秒的短视频,并在群内发表“小区大门口动用该房屋维修金,你们大家签了字,同意了吗?”“现在一点这个东西就这么多钱,到时电梯坏了,楼顶坏了等咋办,维修基金被物业套完了,拍拍屁股走人了,业主找谁去!”“真要大修没钱就自生自灭了,太黑心了”“所以这个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是迫在眉睫”“不管怎样你们签的字违规,我们不认可,要求公示名单”等言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在该群内制止吴某并要求吴某道歉,吴某继续发表“凭什么跟你道歉”“我说的是事实”等。
原告某物业公司认为被告吴某的言论侵害其名誉权,遂诉至法院,要求吴某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二审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据民法典规定,法人、非法人组织依法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涉及业主的切身利益,被告吴某作为小区业主,在案涉业主微信群内围绕专项维修资金的申领、使用等不规范情形对原告某物业公司所作的负面评价,措辞虽有不文明、不严谨之处,但未超过必要的限度,不足以产生某物业公司社会评价降低的损害后果。
法院认为,物业公司系为业主提供服务的企业法人,对业主在业主群内围绕其切身权益所作发言具有一定容忍义务。
因此,被告吴某不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同时,法院认为,业主在行使监督权利时应当理性表达质疑、陈述观点。综上,判决驳回原告某物业公司的诉讼请求。
最高法认为,该案的典型意义在于,明确业主为维护自身权益对监督事项所作负面评价未超出必要限度的,不构成对物业公司的名誉侵权,依法合理划分了法人、非法人组织人格权的享有与公民行为自由的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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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两部”发布新规
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封尽封”
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是教育挽救犯有较轻罪行的失足未成年人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其功能和意义在于,尽可能降低轻罪前科对未成年人回归社会的影响,促使其悔过自新、重回正轨。
为切实解决实践中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和相关记录管理不当导致信息泄露,影响失足未成年人重新回归社会等问题,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会签下发了《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绝大多数省份都存在违规查询导致泄露信息案事件
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增加规定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但由于规定较为原则,实践中对封存的主体、封存的具体内容和程序以及查询的主体、内容、程序等把握不一,导致该制度在落实中出现封存管理失范,相关部门监管失序等问题。
如一些企业违法提供、出售、使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致使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泄露等。
近年来,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多次提出完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建议、提案。为此,2021年6月,“两高两部”就此项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调研。
通过调研发现,绝大多数省份都存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封未封或者违规查询导致泄露信息的案事件,造成涉案未成年人在考试、升学、就业、生活等方面遭遇歧视,很多涉案未成年人因无法正常工作生活而无奈走上信访维权道路。
据司法机关统计,2017年4月至2022年4月,未成年人犯罪不起诉80855人、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157962人,共计238817人。
“如果这么大一批罪错未成年人因犯罪记录失密造成就业难、入学难,可能会再次滑向犯罪深渊,使办案环节教育、感化、挽救的全部努力归零,影响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 “两高两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提问时说。
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共同制定了《实施办法》。
“我们在专项调研基础上着手起草《实施办法》。起草过程中,我们确实发现很多问题。”“两高两部”相关负责人说,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但对于何种材料属于“相关犯罪记录”并未明确。这导致司法实践中有些地方认为未成年人违法记录,如绝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相对不起诉、宣告无罪、社区矫正、接受专门教育、行政处罚等不属于“犯罪记录”,因此不在封存范围,致使涉案未成年人前科劣迹材料泄露;有些地方认为犯罪记录仅限于判决、不起诉等终局处理结果,而强制措施记录、立案文书、侦查文书、刑罚执行文书等过程文书均不包含在封存范围内,导致有的案件在侦查、起诉环节各种信息资料已经不当泄漏,判决作出后再进行封存为时已晚。
对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材料“应封尽封”
记者注意到,《实施办法》对犯罪记录的封存作出了进一步明确,并特别强调既要封存办案过程中形成的纸质材料,也要封存相关电子数据。各地公安机关将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严格做到“应封尽封”。
《实施办法》明确了18周岁前后实施数个犯罪的犯罪记录封存问题。即在年满十八周岁前后实施数个行为,构成一罪或者一并处理的数罪,主要犯罪行为是在年满十八岁周岁前实施的,被判处或者决定执行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当对全案依法予以封存。
《实施办法》在封存内容方面力求全面。即对于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材料“应封尽封”。
一是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程序中的材料,在诉讼终结前一律加密保存、不得公开;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后,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予刑事处罚的,相关部门应当主动对自己掌握的未成年人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对于共同犯罪案件,分案后未封存的成年人卷宗封皮应当标注“含犯罪记录封存信息”,并对相关信息采取必要保密措施。
二是对于未成年人不予刑事处罚、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起诉、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记录;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帮教考察、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工作的记录也应当依法封存。
三是对于涉及未成年被害人的案件、涉及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也要注意对未成年人的信息予以保密。四是对于2012年12月31日以前办结的案件符合犯罪记录或者相关记录封存条件的,也应当予以封存。
刑期超过五年的,依法不予封存犯罪记录
《实施办法》规定,对被封存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封存机关应当对其犯罪记录解除封存:(一)在未成年时实施新的犯罪,且新罪与封存记录之罪数罪并罚后被决定执行刑罚超过五年有期徒刑的;(二)发现未成年时实施的漏罪,且漏罪与封存记录之罪数罪并罚后被决定执行刑罚超过五年有期徒刑的;(三)经审判监督程序改判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被封存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成年后又故意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判文书中载明其之前的犯罪记录。
“两高两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成年人身心未完全成熟,依法应当予以特殊优先保护,但实践中也要坚持宽严相济,对罪行较轻的,着力教育感化挽救;对涉嫌严重犯罪的,依法批捕起诉,刑期超过五年的,依法不予封存犯罪记录。
封存案件材料不得授权网络平台通过互联网直接查询
记者注意到,《实施办法》对犯罪记录封存的保密措施和保密责任作出明确规定,司法部将指导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落实犯罪记录封存相关卷宗材料的保密管理、电子档案信息的加密保存,严格落实相关工作人员的保密要求,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对不当泄露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或者隐私、信息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保密责任到位。
《实施办法》明确承担犯罪记录封存以及保护未成年人隐私、信息工作的公职人员,不当泄漏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或者隐私、信息的,应当予以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给国家、个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两高两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鉴于线上系统缺乏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单独录入、管理及加密的设置,《实施办法》特别规定电子档案信息也应当封存,即第10条规定“对于电子信息系统中需要封存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数据,应当加设封存标记,未经法定查询程序,不得进行信息查询、共享及复用。封存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数据不得向外部平台提供或对接”。确保了对全部案卷材料封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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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在海外 同庆新春******
坚守岗位执行维和任务,组织写春联、贴福字、剪窗花等迎春文化活动,与当地民众一起包饺子品美食……新春佳节之际,很多身在海外的中华儿女恪尽职守,促进文化交流,维护世界和平。请跟随本报记者的脚步走近他们,倾听他们的春节故事,感受中华文明与世界文化的相融相通。
居住在西班牙的自媒体人湛子良——
让“东方美感”可意会也可言传
本报记者 颜 欢
除夕清晨,湛子良(网名大米良)站在西班牙巴塞罗那地标性建筑巴特罗之家的阳台上远眺。眼前,深黛色的天空尽头泛起淡淡的金黄——太阳即将升起。巴特罗之家灯光师阿尔伯特跨入阳台,躬身扳动一个按钮,和湛子良确认道:“R255、G0、B0,对吧?”确认完毕,一道红色光束随即“啪”的一声打在巴特罗之家外墙上,和远处的朝霞相映生辉。
自2019年起,每逢中国春节,巴特罗之家都会在外墙点亮中国红,今年也不例外。对中国人来说,“中国红”是一个极具仪式感的颜色,可它究竟是哪种红色?当初巴特罗之家的技术人员问起时,身为巴特罗之家大中华地区项目落地执行人的湛子良也拿不准。经过一番研究和反复求证之后方才确认,“R255、G0、B0”是LED灯光对应的“中国红”参数,“C0、M100、Y100、K10”是电子海报要用的色彩,印刷品则采用潘通色号中的186C……在这个过程中,湛子良意识到,讲述中国故事时,“东方美感”不应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如何准确、详尽地向西方人展现中国美,“是个重要的大课题”。
湛子良曾是一名文字记者,在传媒行业已经工作了10余年。来到西班牙以后,他希望利用所学专长,结合当下流行的新媒体方式,为中西文化交流做点有趣的事。“文化交流有时要从很基础的工作做起,比如西班牙是一个博物馆大国,若能通过制作短视频,介绍该国博物馆和其背后的故事,帮助中国受众更好地理解西班牙历史和文化,这就很有意义。”凭借着唯美的画面和细腻的讲解,这几年,湛子良的视频作品很受欢迎,他的个人账号在社交网站上收获了150万粉丝,促进两国文化交流的使命感也更为强烈。
“2022年,我在先锋艺术家安东尼·塔皮埃斯的塔皮埃斯博物馆采访时,馆长努利亚曾表示,中国在经济腾飞的同时,文化魅力也随之向外不断释放,但单纯展示‘中国符号’难以达到真正的传播目的,必须要深入展现中国文化的‘肌理’,才能让外国受众全面、深入地理解中国文化。”回忆起这次谈话,湛子良感慨,“这让我感受到外国受众对中国文化的兴趣、好奇,以及在文化交流这个主题下,我们可以做的事情还有很多。”
迎接新年中西长跑、春节庙会、华人春晚……这个春节,湛子良的行程安排得很满,他马不停蹄地参加了多场新春相关活动。“祖国的不断发展让我们自豪,也让我不断思考,如何做得更好?”湛子良说,今年,他最重要的一项工作是学习中国艺术史,“只有自己更好地了解、理解中国文化,才能传播真正的中国人文之美,让更多人认识中国的美。”
中国赴刚果(金)维和工兵分队指挥长朗杰次仁——
“体会到和平的来之不易”
本报记者 闫韫明
在刚果(金)东部边境城市布卡武城郊,循着一条装点有各色彩旗的小路向前,不久便能看到“中国半岛”4个大字。高高扬起的联合国旗帜和刚果(金)、中国两国国旗所在之处,就是中国赴刚果(金)维和工兵分队的驻地。驻地里,“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服务”的标语格外醒目。
春节将至,中国半岛营区处处洋溢着浓郁的节日氛围。中国结、福字、春联、灯笼……走在军营中,喜庆祥和的中国年味扑面而来。即便正值一年当中最重要的节日,营地里,许多战士仍像往常一样在外执行任务,坚守工作岗位。
“今天主要有两项任务,首先是这个方向十几公里路段的修筑……”在距营区半小时车程的卡乌姆地区,第二十六批赴刚果(金)维和工兵分队指挥长朗杰次仁身着迷彩服,头顶蓝色盔帽,指着手中的地图向身旁的军官布置工作。一队士兵已开始用力地用铁锹进行挖掘工作,不远处还有几个当地孩童正在好奇地张望。
第二十六批赴刚果(金)维和工兵分队去年9月抵达任务区,目前共有174人,全部来自西藏军区。除了驻扎在布卡武的半岛营区,还有两支分遣队在乌维拉、巴拉卡等地执行任务。4个多月以来,分队已先后完成9项工程任务。
除了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分队队员每周还会到营地附近的村庄,为当地村民教授中文,这是多批中国赴刚果(金)维和工兵分队一直以来的传统。如今,许多当地青年和儿童能说一口流利的中文,有些人还入职了当地中资企业。看到中国官兵过来,村里的孩子们热情地围上来,朗杰次仁笑着与他们打招呼,熟悉地叫出他们每个人的中文名字,“他们是我们分队很好的朋友、邻居。”
对有着31年军龄的藏族军官朗杰次仁来说,春节无法与家人团聚,在工作岗位上过年已是常事。每逢佳节倍思亲,他很想念远方的家人,但很快又笑笑,“坚守岗位,这是我们军人应该做的。”
在海外过年,朗杰次仁还是头一回。今年春节,分队邀请了联合国刚果(金)稳定特派团司令和友军负责人共同庆祝,还设计了游园、品美食、写春联等展示中国文化的丰富活动,希望能将中国传统节日的喜悦传递给外国友人。
进深山、钻密林,修道路、建桥涵……“身处非洲大地,我们能够感受到当地群众、友军官兵对中国的信任和认可,也更加体会到和平的来之不易。不畏惧、不退缩,勇挑重担、不辱使命,全体官兵都用实际行动展现中国负责任的大国担当。在新的一年里,我们一定不负祖国重托,再接再厉,圆满完成维和任务。”朗杰次仁说。
泰国孔敬大学孔子学院中方院长耿军——
让美食成为中外文化沟通的桥梁
本报记者 孙广勇
鲜香麻辣的藤椒鱼、肚大皮薄的三鲜饺……除夕夜,一场色香味俱全的春节联欢会在泰国孔敬大学孔子学院中国厨房举行。9个专业厨房工作间同时开火,来自孔敬大学孔子学院、玛哈沙拉坎大学孔子学院以及泰国东北部高校的中泰师生近百人齐聚一堂。大家纷纷大显身手,做起拿手的家乡菜,现场香气四溢,一片欢声笑语。
这是孔敬大学孔子学院中方院长耿军在泰国度过的第三个春节。今年,他和孔敬大学教师翁威瓦一起制作了可口的白菜猪肉馅饺子和清甜的银耳桂花汤。为什么选择白菜馅?耿军笑着对在场的泰国师生解释:“用中文讲,白菜谐音‘百财’。愿大家新年如意!”
泰国华人素察非常喜爱中文和中国文化,是孔敬大学孔子学院各种文化活动的“常客”。今年的春节联欢会他也早早到场,“这里的年夜饭让我非常满意。每次和中国老师们在一起,不仅能品尝中国各地的美食,还能感受丰富多彩的中国‘年文化’。”素察说。
“中国美食是中国文化的一张闪亮名片,也是中泰文化交流合作的连接器。自2017年孔敬大学孔子学院中国厨房落成以来,中国美食文化活动受到当地民众的广泛关注和喜爱,美味的中餐收获了越来越多的‘粉丝’。”耿军介绍,“到孔子学院吃年夜饭”已经成为很多当地华侨华人、留学生和泰国民众不约而同的选择。
每年过年,孔敬大学孔子学院的泰方员工瓦拉帕都会和中国老师们一起买年货、挂灯笼、贴春联、准备年夜饭。“和中国同事一起,像家人一样做丰盛的中泰美食,让我感到特别幸福。中泰一家亲,已经深深扎根于两国民众的心中。”她说。
甘提塔是孔敬大学孔子学院“中泰高铁汉语培训”项目学员,他也专程赶来参加活动,向教过自己中文的中国老师拜年。许久未见的师生拥抱在一起,不时拿起手机拍照留影。他说起自己的新年愿望,“希望中泰高铁能够早日建成通车。到那时,中国的麻辣火锅和泰国的冬阴功汤之间只是一个朝发夕至的距离,泰国的稻米、木薯、甘蔗等农产品也能更多地销往中国市场,摆上更多中国消费者的餐桌。”
团圆贺岁、迎新纳福,中泰师生沉浸在浓浓的中国年味之中,以食会友,两国民众的心也越走越近。
匈牙利布达佩斯中国文化中心主任金浩——
“展现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独特魅力”
本报记者 于 洋
组织“欢乐春节”系列活动,联系场地和嘉宾,布置会场,安排演出流程……每年春节都是匈牙利布达佩斯中国文化中心最忙的日子,用文化中心员工的话来说,时常忙到“连家都顾不上想”。
“春节是一个美好的节日,它是关于家庭、亲情、团圆和祝福的节日。我们希望向匈牙利民众传递春节的温暖。”布达佩斯中国文化中心主任金浩说,过去几年,受新冠疫情的影响,春节的很多活动都是线上举行,今年文化中心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与匈牙利多个文化机构合作,打造了一系列有趣味、有年味的春节庆祝活动,推广中国的春节文化,传播中国春节背后的文化内涵。
除夕前夕,布达佩斯中国文化中心举办了匈牙利兔年邮票发行仪式,吸引了大批当地中国文化爱好者。“自从匈牙利开始发行中国生肖邮票以来,我就开始收集相关邮票,至今已经有10年了。通过这样的活动可以了解中国的生肖文化和其背后的美好寓意。我非常期待未来能去中国,亲身感受不一样的文化魅力。”匈牙利邮票爱好者埃里克斯说。
今年是金浩在布达佩斯度过的第四个春节。“不能与家乡的父母亲友团聚,多少有些遗憾,但是能与同事一起组织文化交流活动、增进两国沟通了解,让我感到自己的工作很有意义,也很自豪。中国春节,正是一个在世界范围内展现中华文化的良好契机。我们在匈牙利举办一系列春节节庆活动,既能让当地华侨华人、驻外机构人员、留学生等海外中华儿女感到家的温暖,也能让更多当地民众感受到中国文化的美好。”
过去一年,布达佩斯中国文化中心举办了17场活动,参与人数超过300万人次。在清明、端午、中秋等重要的中国传统节日,文化中心还推出了许多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活动,吸引了大批当地民众参与和互动;精心打造的“中匈艺术对话”“天宇在中国”等精品栏目,也深受匈牙利民众喜爱。
“我们将进一步发挥匈牙利在华留学生群体的力量,借助新媒体手段,通过他们的视角展示中国文化的魅力。”谈起新一年的工作计划,金浩和同事们有很多设想,“希望在未来打造更多的文化精品栏目,向匈牙利民众尤其是青年人,展现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独特魅力,展示当代中国的风貌,呈现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